时间:2019-02-23 11:12:00
1、消防水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1)水源测试;
(2)消防水泵调试;
(3)稳压泵调试;
(4)报警阀调试;
(5)排水装置调试。
2、水源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箱的容积、设置高度及消防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2)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和供水能力,并通过移动式消防水泵做供水试验进行验证。
3、消防水泵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5min内投入正常运
(2)以备用电源切换时,消防水泵应在15min 内投入正常运行。
4、稳压泵调试时,模拟设计启动条件,稳压泵应立即启动,当达到系统设计压力时,稳压泵应自动停止运行。
5、报警阀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湿式报警阀调试时,在其试水装置处放水,报警阀应及时动作;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信号,水流指示器应输出报警电信号,压力开关应接通电路报警,并应启动消防水泵。
(2)干式报警阀调试时,开启系统试验阀,报警阀的启动时间、启动点压力、水流到试验装置邮口所需时间,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6、启动一只喷头或以O. 94-1.5L/s的流量从末端试水装置处放水,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和消防水泵等应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