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4-02 09:59:57
一、维修保养准则
1、保证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在发生火灾的紧急情况下,保证性能良好,迅速有效的扑灭火灾。
2、系统投入正常运行后,应坚持每日对其进行检查和维护。
3、负责系统维护管理的专职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及操作规程,应清楚了解本单位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报警部位号,并且须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
4、设备完好率保证在98%以上。
5、遇故障情况,工程维修人员接到通知后6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
二、日常维修保养注意事项
1、必须建立系统技术档案,其中试验记录至少应保存5年。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运行,如一旦中断,必须及时通报当地消防监督机构;同时通知本公司。
3、单位应有专人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触动。
4、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3年必须由专门清洗单位(包括具有清洗能力、获的当地消防监督机构认可的使用单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应作响应阂值及其他必要的功能试验,试验不合格的探测器一律报废,严禁重新安装使用。被拆换检修的探测清洗一遍。清洗后应作响应阂值及其他必要的功能试验,试验不合格的探测器一律报废,严禁重新安装使用。被拆换检修的探测器应用备品或新生产的原型号探测器补替。清洗时,可分期分批进行,也可一次性清洗。
5、应具有日常维护所必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试验器,如备用探测器、报警按钮及部件、照明装置及部件、设备专用维修工 具、加烟试验器、加温试验器等。
6、运行中如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应及时检修,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并作好记录。
三、维修保养计划
1、季度试验和检查的项目(使用单位每季度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下列试验和检查,并应填写季检查登记表
A.利用专用加烟(或加温)等试验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是否正常,及确认灯显示。试验中发现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测器应及时拆换;
B.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是否正常。在实际操作试验时,可一次全部试验,也可部分进行试验。但试验前一定要做好妥善安排,以防造成不应有的恐慌或混乱;
C. 试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上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电动报警装置,应试验它们的报警功能、信号显示是否正常;
D. 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体试验方法:切断主电源,看是否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供电,备用电源指示灯是否亮灯4h后,再恢复主电源供电,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
E. 有联动控制功能的系统,应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是否正常:
(1)防排烟设备(可半年检查一次)、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的控制设备
(2)室内消火栓、自动喷火灭火系统等的控制设备
(3) 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泡沫等固体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4) 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
(5)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如条件许可,客梯和货梯也宜切除外选,接通内选,进行一次强制电梯停于首层试验
(6)检查电话插口、重要场所的对讲电话、播音设备、扬声器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消防通讯设备应进行消防控制室与所有设置的所有对见讲电话通话试验,电话插孔通话试验,通话应畅通,语音应清楚,抽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0%
(7) 试验选层广播,抽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0%
(8) 检查所有的手动、自动转换开关,如电源转换开关、灭火转换开关、防排烟、防火门,防火卷帘等转换开关、警报转换开关、应急照明转换开关等是否正常
(9)进行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10) 检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加烟、加温试验器等是否齐备,并处于安全无损和适当保护状态
(11) 直观检查所有消防用电设备的动力线、控制线、报警信号传输线、接地线、接线盒及设备等是否处于安全无损状态
(12) 检查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指示装置的位置是否准确,有无缺漏、脱落和丢失,每个探测器的下方及周围各方向,手动报警按钮的周围是否留有规定的空白空间。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首次巡视按100%,每季度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0%。
2、试验和检查的项目(使用单位每年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下列检查试验并填写年检登记表(见附表3) ):
A.用专用加烟(或加温)试验器对安装的所有探测器全部检查试验一遍。
B.试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_上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电动报警装置,应试验它们的报警功能、信号显示是否正常。
C.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体试验方法:切断主电源,看是否自动转换备用电源供电,备用电源指示灯是否亮灯,4h后,再恢复动转换备用电源供电,备用电源指示灯是否亮灯,4h后,再恢复主电源供电,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
D.有联动控制功能的系统,应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是否正常:
(1) 防排烟设备(可半年检查一次)、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的控制设备
(2)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的控制设备
(3)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泡沫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可作模拟试验
(4)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以上试验均应有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且信号清晰
(6)消防通信设备应进行消防控制室与所有设备的所有对讲电话通话试验,电话插孔通话试验,通话应畅通,语音应清楚
(7)检查所有的手动、自动转换开关,如电源转换开关、应急照明转换开关等是否正常
(8)进行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9)试验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功能是否正常。在试验中不论扬声器当时处于何种工作状态(开、关),都应能紧急切换到火灾事故广播通道上,且音响清晰
(10)检查所有接线端子是否有松动、破损和脱落现象。